2009年2月20日 星期五

終於,我也走進了廚房 (下)

(上圖為去年情人節我第一次在L住處下廚的驚人成果,當晚最成功的菜色是照片上方那瓶Target買來的香檳汽水。)

(因為許多朋友無法從圖片中辨認當晚的菜色,特此新增圖片說明。圖左上角白色一陀一陀的東西是"熟的"花椰菜,烤過以後要沾蠔油吃;圖中央的不明咖啡色塊狀物,是傳說中的懶人料理可樂里肌;至於右上方那個,大家都說也燒焦的太厲害了的東西,是台式名菜"菜圃蛋",重點是,我照的是比較不焦的一面,還因為羞愧而在蛋上面用辣椒醬畫了一個笑臉...當晚L全部吃光光。)

後來和住在校外的L漸漸熟了起來,做飯給我吃算是他當時用來把我的手法之一。以前家裡開過餐廳的他對做菜比我這個女孩兒有概念多了,常常隨便炒兩個菜就能讓我吃飽喝足到開心的轉圈圈。交往初期我也曾經想裝賢慧,自己努力做了道我以為應該很簡單的”香干肉絲”給他吃(當時天真的覺得,不過就是豆干炒上肉絲加點醬油嘛,能有多難),結果還沒有把到我的L居然敢坦白的說,這道菜好像味道有點奇怪…從此我就更不願意做飯了。說真的,如果失敗率很高,那何必要我上場浪費食材嘛~

開始工作以後,少了宿舍餐廳"罩我",帶去公司的午餐便當 (公司附近沒什麼好吃的) 和回家以後的晚餐成了很大的問題。還好L也在同個城市工作,所以晚上不是我們一起做飯(他是大廚,我是洗碗/洗菜雜役),就是盡情享受休士頓的各種餐廳外帶或外送服務。

不過外食雖然方便,但是花費真的很可觀。經濟不景氣的狀況下,還是省一點比較好。加上L的工作越來越忙,下班時間越來越晚,如果要他下班回家還得做飯給嗷嗷待哺的我吃的話,我想他應該會在我們結婚以前就得憂鬱症吧! 所以我決定自立自強,翻出我媽手寫給我的食譜(是的,手寫的),認真研究各種家常菜。

剛開始下廚的時候真的是戰戰兢兢,我手腳很慢,怕刀怕油怕火,光是炒個肉燙個青菜都可以弄半天 (可是我記得我媽都是鏗鏗鏘鏘就三菜就上桌的啊)。買菜對我來說也很困難,除了認識的菜不多以外 (蔥蒜不分的就是我),走進超市,到處都是手腳俐落的太太和媽媽,每個人都好像非常進入狀況的抓起這個菜和那個肉就衝向結帳櫃檯,只有我雖然列了清單還是在那裡拿不定主意,有時候會真的會很氣自己。畢竟,這是買青菜蘿蔔,不是挑Prada或Gucci,我到底是在猶豫個什麼勁啊?

値得慶幸的是,雖然我手腳慢、菜色變化少,不過下廚至今還沒有發生過火燒廚房之類的狀況,最多就是煙霧警報器大響了幾次。切出來的菜雖然形狀大小會隨心情變化而不一致,但是十根手指都還健在,就是指甲被劃到幾次而已。

現在慢慢上手了,也開始從網路上找一些新的食譜來變換菜色,雖然常常還是會很苦惱該煮什麼,不過隨著實驗成功比例的提升加上L的鼓勵 (不管煮成怎樣他都可以吃光,實在很捧場),也讓我體會到:只要有心,人人都是食神的真諦。更重要的是,每次廚房裡瀰漫著菜香時,總會讓我想起在台灣的媽媽。只要煮出來的菜能讓我有成功複製了”媽媽味”的感覺,我的心裡總會覺得很溫暖,好像離爸媽並不那麼遠似的。(唉~寫到這裡感覺變成了異鄉遊子的抒情文很難收尾,不過我想沒有住在家裡的人應該很能體會這種感受吧!)

3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廚房的大門沒那麼窄啦!!

Ross on the Road 提到...

我同意廚藝這回事就像其他很多事情,有的人就是很有天份。不過無論如何常下廚還是可以讓廚藝精進的啦。

愛麗斯 提到...

沒錯,常下廚就會進步!不過我離enjoy烹飪的一天還有很長一段距離就是了...哈哈